原创 大数据杀熟不能成2020澳门今晚开什么特马了“打不死的小强”
“同一酒店,不同账号查询价格相差近一倍!”“我是‘钻石会员’,打车的价格却比新会员还高”……据10月22日《经济参考报》报道,在网络投诉平台上,网友留言表示令人诟病的大数据杀熟现象仍不时发生,令人难以接受。
大数据杀熟是网络上的平台或商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进行差异化定价的行为。比如,明明是一样的商品,商家却“看人下菜碟”,有些老客户手机APP上显示的价格比别人贵,新用户看到的却更便宜。这一行为违背了定价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交易原则,还存在过度获取、搜集用户隐私信息等问题,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甚至是价格欺诈。国家发改委在《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及相关解释中指出,所谓“价格欺诈”是指经营者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一段时间以来,大数据杀熟作为一些网络平台的潜规则,屡禁不止,成了消费者逃不脱的“算计”,这很大程度上与商家不当收益大、违法成本低有关。一方面,这一行为的发生较为隐蔽,而消费者亦存在举证困难,况且该行为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往往较小,加之维权所获补偿不多,导致消费者维权动力不足。
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比如,至今仍无明确的对类似运用新兴技术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治措施,由此导致一些平台和商家以所谓的差异化营销为幌子,大搞大数据杀熟,这为监管部门对这一行为的判定和处罚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在这些因素共同作用下,时至今日,大数据杀熟依旧游走在监管的灰色地带。
大数据杀熟让消费者成了任由商家围猎的猎物,祭出“大杀器”、高效治理这一乱象迫在眉睫,不能让大数据杀熟成了消费者摆脱不掉的欺客套路。
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弥补监管漏洞,明确大数据杀熟的判断标准。其次,应完善惩戒依据,明确处罚标准,提升执法效能。其三,要加强行业规范,增强行业自律,引导、规范平台对个人信息数据进行合理使用。此外,还应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相关部门可通过提起民事侵权公益诉讼来纾解消费者维权困境,更好遏制大数据杀熟行为。
大数据杀熟不能成了“打不死的小强”。期待相关方面能划清红线、动真碰硬、形成合力,用强有力的监管手段撕下大数据杀熟的“遮羞布”,尽早让这一乱象销声匿迹,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营造公平、良好的消费环境。(工人日报 戴先任)
李成林出生于1968年3月,吉林大安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首先要坚持伙伴定位。随着中国不断发展,中日在一些产业领域开始出现竞争,我们也感受到部分日本企业对此心存顾虑和防范。但毫无疑问的是,合作共赢仍是主流。这次两国领导人旧金山会晤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重新确认了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定位。那么体现在经济领域,就是要坚持互为合作伙伴属性,继续高举合作共赢的旗帜,不能让输赢多寡的竞争逻辑主导和定义中日经贸关系,而是要在更广阔的合作中相互促进、彼此成就。
三是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中日两国取得今天的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和自由贸易体系功不可没。中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倡导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坚持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持续推进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一体化进程。希望中日两国作为主要经济体,共同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打造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推动世界经济进一步复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