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司法部:四类主体和人员不能实施涉企行政澳门免费资料最准的资料检查
1月7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在会上介绍,《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四类主体分别是,一是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二是检验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第三方,三是外包的中介机构,四是没有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在这里还要说明的是,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他们所从事的工作是为了保证行政执法的专业性而提供的技术服务,或者是按照规定从事的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它不是执法行为,这些主体或者人员也不能够独立实施检查或者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记者 刘世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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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认真研究吸收与会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与有关方面一道共同推动加大法制供给、提升执法效能、强化司法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中的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
此前,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到,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巩固外资在华发展信心,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