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巴黎3月31日电 (记者 李洋)法国极右翼党派“国民联盟”领导人勒庞当地时间3月31日因挪用公款案被判有罪。她不仅被判处监禁,还被禁止参选公职。

巴黎刑事法庭当天宣布判决结果,裁定勒庞及“国民联盟”多名成员曾挪用欧洲议会公款。勒庞被判处4年监禁,并处以10万欧元罚款。其刑期为两年缓刑,两年佩戴电子手铐,无需入狱服刑。勒庞还被禁止5年内参选公职,该判决立即生效。

勒庞当晚通过电视直播访谈节目对这一判决作出回应,认为判决是“政治性”的,旨在阻止她2027年竞选法国总统。她表示将会就此上诉,并强调自己不会因此离开政坛。

勒庞有意参加2027年法国总统选举,目前的民调显示她领先于其他潜在竞争对手。但上述判决被外界普遍认为将会构成其参选的巨大障碍。有分析认为,即使她寻求上诉,其结果也存在很大不确定性,把禁止参选公职的相关判决推翻的可能性较低。

勒庞2011年至2021年担任“国民联盟”及其前身“国民阵线”的主席。她目前担任“国民联盟”在法国国民议会(议会下院)的党团主席,在该党内部具有广泛影响力。此外,她还曾长期担任欧洲议会议员。

法国检方对该案经过长时间调查,并搜集了不少对勒庞等人不利的证据。检方指控勒庞等涉案者将原本用于欧洲议会助理的资金,挪用到为该党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涉案金额约为290万欧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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