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3月31日电(罗婕)《昆明市石寨山大遗址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31日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这是昆明首部专项文化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更好地提升石寨山大遗址文物保护、科学研究、价值阐释、展示传播及宣传教育水平。
《条例》所称石寨山大遗址,位于昆明市晋宁区行政区域内,由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石寨山古墓群和河泊所遗址及其保护区划内相关历史文化遗存共同组成。
《条例》指出,石寨山大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进行无人机航拍、遥感探测、开渠、打井、深翻土地、垦荒、建坟、立碑等作业;种植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植物;破坏、损毁、涂污文物本体及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界桩等附属设施,擅自移动、拆除文物保护设施等。
《条例》明确,石寨山大遗址展示利用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为核心,加强考古研究、价值阐释、文化交流等,积极开展公共教育、宣传推广及文物保护合作交流活动,遵循合理、适度、坚持可持续的原则,在遗址相关区划内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文化、休闲旅游等产业。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琪介绍,《条例》的制定,统筹协调石寨山大遗址保护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的关系,打通遗址保护利用的难点,推进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创建,切实加强遗址保护利用和保护成果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还让遗址保护利用更深层次地融入乡村振兴,促进农文旅产业融合。
未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条例》实施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通过执法检查、立法“回头看”等监督方式,推动《条例》全面、深入、完整贯彻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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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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