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大连4月24日电 (记者 杨毅)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24日发布公告,就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下称“聚乙烯”)、聚氯乙烯(PVC)和聚丙烯(PP)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及相关规则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月均价期货是一种以一个月内标的资产平均价格为结算依据的期货合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先后于2007年、2009年、2014年在大商所上市,多年来其管理风险、配置资源功能有效发挥,为推出月均价期货合约奠定了良好基础。

根据公告,本次征求意见的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交易时间、手续费、保证金、涨跌停板等方面与对应三个化工品实物交割期货合约保持一致。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即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础,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这将是大商所首次推出现金交割期货合约。

同时,为确保合约平稳运行,大商所对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结算价计算方法进行了针对性设计。

市场人士指出,2025年以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上游国际原油价格震荡,全球化工市场面临更加复杂环境,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产业企业也在寻求基于公开市场价格的更为稳定的长期贸易模式。大商所计划推出的月均价期货能够直接为企业提供均价信息参考和定价依据,并与实物交割期货共同满足企业多样化的风险管理需要。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面深入市场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及充分论证基础上,大商所完成了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合约的规则设计工作。下一步,大商所将结合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合约和规则,做好上市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三个化工品月均价期货平稳上市运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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