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2021正版免费资料全年资料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和《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领域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新金融服务、120天内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服务的申请作出决定、支持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便利外国投资者投资相关的转移汇入汇出、完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安排、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等六方面提出20条政策措施。上述政策措施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明确部署承担对外开放重要任务的合作平台先行先试,推动试点地区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实现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制度型开放、系统性改革成效、开放型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认真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在金融领域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工作,持续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中国将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以中国式现代化为世界提供更大机遇。不久前,李强总理在会见日本经济界访华团时谈到,中国将以最大的诚意、最大的努力,为日本企业在华经营提供公平、安全、稳定的环境。我们始终敞开怀抱,欢迎日本企业投资中国、投资未来。
他强调,水火无情、人命关天,事故就发生在身边,隐患排查整治是为群众安全着想,是大事,也是急事,不能心存侥幸,不能拖延等待,不能走过场,不容再发生同样的事故。
“融资协调机制是当前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破解房地产融资难题的创新举措。”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协调机制“应建尽建”原则,3月15日前,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建立融资协调机制,既要高质量完成“白名单”推送,又要高效率协调解决项目的难点问题,要严格按照标准做好项目筛选,经金融机构确认后形成第一批合格项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