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宁5月28日电 (记者 孙睿)“黄河干流、长江干流、澜沧江干流、黑河干流境内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昱28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2007年起,截至2024年底,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重要干流在青海境内的水质已持续达优。
当日,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青海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2月27日,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境内,越冬候鸟与丹霞地貌相映成趣。(无人机照片) 中新社记者 马铭言 摄
地处三江源头的青海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500余条。该省南部三江源区域是长江、黄河、澜沧江发源地,被称为“中华水塔”,是中国乃至亚洲重要的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发源于祁连山的黑河流经青海、甘肃、内蒙古三省(区),是中国第二大内陆河。
刘建昱表示,去年,青海省35个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青海湖湖体2个国家控制监测断面水质保持自然状态,62个地表水省级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4%。其中,黄河干流、长江、澜沧江、黑河流域境内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湟水流域、柴达木内陆河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湟水流域32个国省考核监测断面年均水质首次出现全部达到Ⅱ类及以上,水质状况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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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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