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是中国当下发展的显著标识。
“用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
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会议发出的这一信号,清晰地表明,中国正致力于将自贸试验区的成功探索转化为更广泛的发展动能。

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揭牌运行,十余年来,中国先后建立起22个自贸试验区,形成覆盖东西南北中,统筹沿海、内陆、沿边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
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探路者,肩负了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的重要任务。
从发布中国第一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到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创设第一批自由贸易账户,第一家外商独资汽车制造企业……上海自贸试验区创造了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众多“第一”。
自贸试验区的每一次突破,都在为更大范围改革积蓄势能。
自设立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聚焦投资管理、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四大核心领域攻坚突破,已经基本建立了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试点,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
据商务部今年3月公布的信息,《总体方案》试点一年多来,80条试点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方案”。
然而,经验推广绝非机械照搬。此次会议提出“因地制宜做好复制推广工作”,是对改革方法论的清醒坚持。中国地域广阔,发展阶梯差异显著。若将沿海地区对外开放经验不加区分套用于中西部地区,难免水土不服。
因此,复制推广的重要一点是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核心在于识别“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
比如,中西部地区可能更渴求高效便捷的跨境贸易服务与物流通道支持,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则对数据跨境流动、高端人才政策有更高期待。
同时,经验推广还需避免“孤岛效应”,务必与其他改革举措“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形成系统合力。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会议也释放出了新信号。
会议提出,“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这不仅体现了中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决心,也意味着自贸试验区将主动对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要求,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开展更大力度的先行先试。
当然,扩大开放试验绝非无度冒险。会议明确要求在“守住风险底线”前提下推进,这体现了改革深化的成熟智慧。
比如,在金融开放方面,必须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筑牢金融安全网和防火墙。
风急浪高之际,更显破冰船之担当。制度型开放试验,正成为中国新一轮深改的破冰利器。
从上海的先行先试,到全国层面的精准复制推广,再到更大力度、更深层次的制度型开放探索,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与智慧,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三里河”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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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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