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李鹏新一香港最准最快资料免费审被控受贿8.22亿余元
中新社北京1月9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9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1999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青海省副省级干部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任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2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鹏新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李鹏新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李鹏新生于1960年12月,山西神池人。2023年12月,官方通报其接受审查调查;去年6月,官方通报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党纪政务处分通报中,李鹏新被指“卖官鬻爵,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贪婪无度,政商勾连,大搞新型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矿产开发、企业经营、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谋利”等。(完)
一个背景是,目前,我们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的复杂程度、艰巨程度明显加大;要坚持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
据公安交管部门介绍,行业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的通行规定,并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这些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二环路、三环路、四环路、五环路等城市快速路主路。除从事行业作业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辅路及同方向划有三条及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含辅路)行驶;从事行业作业时,可短距离借用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但应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驶入、驶出,设置有主辅路的只准在辅路最外侧机动车道行驶。对行业电动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纠正、处罚。
然而由于各国在政治体制、社会发展程度等各方面存在差异,要进行跨境联手,对狡猾的犯罪分子实施精准打击,并不容易。它意味着国家要投入大量的精力,还要有持之以恒的决心和连续稳定的政策支持,才有可能铲除这个毒瘤,去除掉老百姓的一个“心头大患”。不难想象的是,类似情况如果出现在美国或者其他某些西方国家,很有可能再次沦为政党间相互攻讦、搞拉锯战的一张政治牌,而民众真实的切身利益则在一拖再拖中不断受到更大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