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近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射钉”的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其经射钉枪撞击可产生爆炸力,疑似危险货物。
经鉴定,该类货物正式运输名称为“爆炸式铆钉”,属于1.4S类危险货物,共计400万个。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出口“爆炸式铆钉”等第1类危险货物需如实申报,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消息,近日,青岛海关所属黄岛海关关员在对一批申报为“射钉”的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验时,发现其经射钉枪撞击可产生爆炸力,疑似危险货物。
经鉴定,该类货物正式运输名称为“爆炸式铆钉”,属于1.4S类危险货物,共计400万个。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出口“爆炸式铆钉”等第1类危险货物需如实申报,且必须符合国家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储存的相关规定要求。
发表评论
2024-05-31 18:36:38回复
2024-05-31 18:40:01回复
2024-05-31 18:43:35回复
2024-05-31 18:46:53回复
2024-05-31 18:49:33回复
2024-05-31 18:50:06回复
2024-05-31 18:52:52回复
2024-05-31 18:53:27回复
🤔(思考表情)
2024-05-31 18:54:0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