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内容合规不容忽视

近日

山西公安网安部门联合属地网信部门

依法约谈整改某违规“资源网”

经查,该网站长期放任用户以“楼中楼”形式夹带发布一些非法网址信息,以“福利”“资源”等为噱头,诱导用户搜索下载非法应用程序,暗藏软色情信息、木马程序及赌博广告,严重危害网络安全。

公安网安部门核查发现,网站负责人马某自网站注册以来,未建立任何内容审核机制,疏于管理,导致网站论坛沦为传播软色情链接的温床。公安机关当即责令暂停网站服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全面清理违规内容、切断联网,并建立发布审核制度。

调查显示,此类“擦边球”链接不仅污染网络环境,更易引发财产损失与隐私泄露风险。部分链接通过诱导下载非法应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这一事件再次为网络平台敲响警钟:主体责任不落实,必将付出代价!

在此,网警郑重提醒广大网站运营者: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全流程内容审核机制,从源头阻断不良信息传播。同时呼吁广大网民提高警惕,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普法时间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

网络运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未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